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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政府有补贴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8-17 08: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大财政拉动投资和消费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良好态势,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尽快落实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补助的紧急通知,我县以政府文件转发了《襄城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补助土地出让金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我县中低收入家庭200911日以后(含11日)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且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普通商品房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76元。

我县符合补助标准的家庭有160户,需要补助资金266.6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06.6万元,县级配套160万元),为了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我县严把资金关口,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把这一惠民政策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