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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积极探索清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8-12 08: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我县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从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入手,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行为产生,积极探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县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局面。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清欠责任书,建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对不按时支付农民工资的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市场行为;三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工程中标价的2%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从保障金中支付,不仅为施工企业带上了“紧箍”,也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一道“保险”。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已累计入库保障金近千万元。四是逐步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为适应建筑业和市场的发展需要,我县于今年成立首家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用工秩序,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逐步向劳务分包管理过渡,为预防建设领域拖久农民工工资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在全县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印制发放《农民工维权须知》350张,依法维护和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农民工工资连年无拖欠,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