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律师进企业工程”。从法律角度帮助全县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化解劳动争议,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新农村”工程。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每月一次的入户走访或法制讲座客观、准确、及时地解答了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同时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弘扬了正气,伸张了正义,保护了弱势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开展“千村万户大调解”工程,有效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调解了多起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农民工权益、安全事故赔偿等易激化的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四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