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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7-24 08: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县建设局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设计、招标、施工、质监、房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办公室,从组织和制度上为建筑节能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出台《襄城县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章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把建筑节能项目纳入招标内容,不得甩项;质监部门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时必须明示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准销售;房产部门对未经节能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我县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节能标准或没有节能措施的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审批节能建筑项目13个,总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随着我县对建筑节能宣传和推广工作的不断加大,建筑节能在该县建设工程中得到全面落实,实现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