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09年政府债券转贷金已下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5-26 09: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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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着力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决定中央财政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以省级政府为发行主体,市、县级政府可以转贷使用。发债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与配套需求,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接到上级有关政策后,我县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积极上报债券转贷申请。目前,上级已下达我县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821万元,主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以及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等公盖性建设项目,为推动我县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