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拨付我县2009年扩大内需项目资金1540.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5.6万元,省级资金654.66万元,专项用于我县农村沼气、乡镇卫生院、农村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财政部门与县发改委迅速行动,互相配合,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建设以及资金的监管工作。
一是对农村沼气项目实施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本着环保、节能等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二是会同交通、卫生部门,严格按照省的要求,精心组织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确保中央投资项目效益的最大发挥。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明确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