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县成立专门机构,积极安排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工作,要求凡在暂退范围内的各旅行社,上报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目前,各旅行社已获得暂退保证金5万元,暂退质量保证金使用期限暂定为2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