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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省下达我县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4390人,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3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补助对象补助工作已于9月中旬开始。为确保农村(含县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采取以下四项有效措施保证政策的顺利组织实施。 一是做到宣传到位。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做到组织到位。财政、教育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专门召开各乡镇中、小学校长会议,严格要求学校及有关人员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做到资金到位,发放到位。对补助资金加强管理,将上级拨付的专款和本级应负担的资金统一划拨专户管理,按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名单和补助标准支付到有关学校,最终以现金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寄宿生手中。 四是做到监督到位,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开展的补助政策宣传,补助金额确定,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的规范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特别要加大对以后发放补助费的监督力度,防止补助资金被截留挪用。 截止9月27日,相关学校已把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分别公示完毕,10月初将按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名单和补助标准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贫困寄宿生的利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