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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申报工作做为一项中心工作,经过多次与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十月下旬,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申报工作获得成功,中央财政奖励资金815万元,这在我市是最高的。 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是:年均生猪出栏量大于80万头;年均生猪出栏量在60万头和80万头之间,且人均出栏量大于1头的县。此项资金的用途:一是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二是用于粪污无害化处理,三是用于良种引进,四是用于对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的贴息,五是用于防疫服务费用。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争取和使用,将会增强我县生猪的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生猪规模化养殖户(场)生猪品种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增强防疫服务能力,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