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一改过去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去法院立案,让案件进入诉讼渠道的做法,对符合援助的案件,先审查其性质及诉前有无调解可能,然后对一些如相邻债权关系、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讨要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易引发连环诉讼、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纠纷案件等,本着效益最大化、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便民合法的原则,在立案之前先行调解,使矛盾双方面对面直接交流,加强沟通,消除误会,力争使矛盾在诉前化解,使当事人在诉前握手言和。目前,该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 80余 件,除刑事案件外,对有调解空间的案件,全部尝试进行诉前调解,其中一部分案件顺利通过诉前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