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三措并举整顿新型建材厂生产行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8-06-11 16: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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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重点,源头治理。对县域内所有轮窑烧结砖新型建材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已生产的所有掺兑粘土比例过大的砖坯,全部销毁。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行分包责任制,县政府向每个乡镇派驻工作组全程参与整治工作,乡镇干部分包辖区内建材厂,对各厂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违规生产,立即予以制止。三是部门协作,严格追究。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顿合力,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为违规生产提供方便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甚至给予免职、撤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