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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2025-09-29 09:38

关于《许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9-29 09: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21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许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许政办〔2025〕5号,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8个部分组成。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适应防灾减灾救灾新要求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来贯彻落实。

(二)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国家新整合设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省级、市级层面均对救灾救助相关职能作了优化调整,我市需参照上级要求作相应调整,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对我市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适应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的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各级政府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在全球气候异常的大背景下,自然灾害呈现极端灾害不断增多、灾害形式更加多样、灾害后果日趋严重等新特点。预案的修订能够进一步适应全市自然灾害和新时代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中的重要指引作用,更好满足受灾群众对救助的期待和需求。

二、修订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指挥体系。明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简称市安防委)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安防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在市安防委统一领导下,适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市安防委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灾情管理、生活救助、物资保障、救灾捐赠、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倒房重建等救灾工作组,具体开展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市安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向市安防委提出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建议。一级响应由市安防委主任决定启动。必要时,市委、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二级、三级、四级响应分别由市安防委常务副主任、市安防委副主任、市安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决定启动。

(四)进一步细化响应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工作措施,例如针对一级响应,明确了会商研判、现场指导、灾情统计、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资金拨付、秩序恢复等1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五)进一步加强协同衔接。明确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时,相关县(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级别要与市级响应级别协同衔接。健全灾害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加。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建立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三、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