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切实做好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县户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襄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自2026年7月15日起开始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为减少人员拥挤,办理期间实行“网上预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
1.办理时间
2026年7月15日--9月15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办理地点:襄城县文博中心西门一楼(外墙挂有横幅“襄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处”)
3.办理方式
远程办理:适用于续贷生(推荐),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可办理。
现场办理:大学新生首贷、往届大学生首贷必须到襄城县文博中心西门一楼现场办理。
4.咨询电话:襄城县学生资助中心0374-3569689
二、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
①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襄城县;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②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征信良好);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生本人入学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襄城县;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提供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簿:提供监护证明,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均可)。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办理。
2.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为大学生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襄城县学生资助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