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6-03-11 2026-03-11 11:33

居住证签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3-11 11: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居住证签注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派出所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