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6-03-11 2026-03-11 11:28

变更民族成份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3-11 1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变更民族成份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书面申请;


4、《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