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统计局 县级
2025-08-05 2025-08-05 16:58

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8-05 16: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襄城县统计局

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根据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79个;

从业人员40224人。其中内资企业960个,占98.1%;

从业人员40178人,占99.9%。(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979

40224

内资企业

960

4017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9

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0个,制造业90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个,分别占1.0%、92.8%和6.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7%、12.4%和8.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091人,制造业3532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08人,分别占7.7%、87.8%和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9%、8.7%和8.5%(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4亿元;负债合计193.9亿元。

2023年,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5.2亿元(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计

979

4022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9

3004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4

2862

食品制造业

52

168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

433

纺织业

40

1082

纺织服装、服饰业

72

296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1

638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3

560

家具制造业

13

2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5

97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

3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7

55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188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3

2345

医药制造业

14

30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8

78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3

340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70

金属制品业

46

1416

通用设备制造业

37

779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

1402

汽车制造业

4

6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3

34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

743

其他制造业

4

6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24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9

18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3

149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

265

注: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    计

374.4

193.9

325.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7.1

11.8

27.5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1

1.4

0.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5.8

1.6

10.1

食品制造业

3.0

0.5

4.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0.2

1.0

烟草制品业

0.09

0.02

0.1

纺织业

2.0

0.5

2.5

纺织服装、服饰业

4.3

1.1

5.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5

4.5

1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

0.3

1.5

家具制造业

0.5

0.07

0.6

造纸和纸制品业

3.4

3.0

5.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8

0.08

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0.2

1.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95.9

65.6

95.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0.2

34.7

33.9

医药制造业

1.2

0.5

1.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5

0.03

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

0.3

1.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0.3

28.4

24.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3

0.01

0.0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1

0.01

0.09

金属制品业

3.3

1.2

3.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

0.6

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6.6

1.8

3.9

汽车制造业

0.4

0.4

0.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9

0.003

0.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1.4

28.8

75.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

0.7

1.6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其他制造业

0.2

0.02

0.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4

0.09

0.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2

0.05

0.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8

3.3

4.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7

0.6

0.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

1.6

0.9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50.3

电力电缆

万千米

3.0

小麦粉

万吨

40775.0

万双

643.1

石墨及碳素制品

万吨

8.1

锂离子电池

万千瓦时

0.5

配电或电器控制设备

万台(套、面)

6.3

服装

万件

156.5

卫生用纸制品

万吨

1.9

瓷质砖

万平方米

589.8

手提包(袋)、背包

万个

3559

万块

22962.5

水泥

万吨

53.9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247.2

发电量

亿千瓦时

3.2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3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1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1.9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08个;从业人员10411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6%,建筑安装业占9.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1.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1.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4%,建筑安装业占8.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5.4%(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08

10411

房屋建筑业

192

427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07

1605

建筑安装业

58

84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51

36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1亿元,负债合计11.4亿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2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38.1

11.4

42.2

房屋建筑业

19.3

6.3

16.8

土木工程建筑业

5.5

1.4

6.9

建筑安装业

2.4

0.7

3.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0.9

2.9

14.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