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统计局 县级
2025-08-05 2025-08-05 16:57

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8-05 16: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单位基本情况


襄城县统计局

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根据襄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257个,比2018年末增加3117个,增长38.3%;产业活动单位12071个,增加3189个,增长35.9%;个体经营户33691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1257

100.0

企业法人

9293

82.5

机关、事业法人

384

3.4

社会团体

52

0.5

其他法人

1528

13.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2071

100.0

第二产业

1752

14.5

第三产业

10319

85.5

三、个体经营户

33691

100.0

第二产业

2748

8.2

第三产业

30943

91.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35个,占29.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00个,占1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22个,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862个,占47.1%;住宿和餐饮业3759个,占1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108个,占9.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1257

100.0

33691

100.0

农、林、牧、渔业*

209

1.9

1074

3.2

采矿业

10

0.1

-

-

制造业

909

8.1

1196

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

0.5

10

0.03

建筑业

608

5.4

1542

4.6

批发和零售业

3335

29.6

15862

4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8

1.6

2077

6.2

住宿和餐饮业

267

2.4

3759

1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3

3.5

91

0.3

金融业

4

0.04

-

-

房地产业

218

1.9

21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22

11.7

1345

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00

17.8

3108

9.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

0.9

1

0.0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1

1.7

2912

8.6

教育

490

4.4

102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64

0.6

396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2

1.4

195

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37

6.5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955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291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0449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911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5325人,占20.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25603人,占15.1%;批发和零售业22518人,占13.3%。(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69559

72917

农、林、牧、渔业*

1915

639

采矿业

3091

226

制造业

35325

165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08

621

建筑业

10411

2392

批发和零售业

22518

1128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19

923

住宿和餐饮业

2173

13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88

1993

金融业

505

221

房地产业

5326

20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406

759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603

949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94

69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006

1083

教育

12995

89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99

33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45

7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932

29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2.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2.2亿元,占46.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9.6亿元,占53.8%。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05.4亿元,占54.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2.5亿元,占45.6%。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66.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67.4亿元,占47.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99.1亿元,占52.1%(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892.1 

377.9 

766.5 

农、林、牧、渔业*

5.2

0.8

5.9

采矿业

59.2

13.2

27.9

制造业

301.1

175.3

29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1

5.5

6.0

建筑业

38.1

11.4

42.2

批发和零售业

87.7

25.8

13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0

5.7

12.6

住宿和餐饮业

5.1

1.2

3.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8

7.2

27.2

房地产业

93.0

77.0

49.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7

11.3

54.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7.4

11.2

84.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4

7.2

5.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

1.5

5.8

教育

23.0

4.1

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4

11.0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

1.2

4.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2.4

7.3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