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我局拟对许昌市艺感科技有限公司高端一体成型电感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 -2026年2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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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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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许昌市艺感科技有限公司高端一体成型电感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许昌市襄城县十里铺镇仝庄村G344国道以南、平禹铁路以西 |
许昌市艺感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20000m2,主要生产设备:成型机、搅拌机、振动筛、自动组装机、伺服压机、热压机、上胶机、烤箱等。 |
1.废气。焊锡、上胶、固化、烘烤、浸油、喷码、滚喷上胶过程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箱+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不涉及燃烧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不外排,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线轴、次品、废胶带、废漆皮、废铁料、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绝缘胶水桶、废树脂胶水(A)袋、废树脂胶水(B)桶、废环氧胶水桶、废墨水瓶、废溶剂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