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紫云镇首山一矿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 |
河南绿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首山一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
1.废气。严格落实《河南省 2025 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5〕6 号)、《许昌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标本兼治实施方案》(许环专办〔2025〕9 号)、《关于印发襄城县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标本兼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襄环攻坚办〔2025〕7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包括矿井涌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1.矿井涌水本项目为通风系统改造项目,矿区内地下水基本已通过主井工业场地矿井排出,本次在中央风井工业场地新建回风立井,涌水量较少,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等,直接排放可能造成地表水体污染。为减少矿井涌水,施工过程采取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超前探水、工作面预注浆、壁后注浆、截水、排水等综合的防治水措施。环评要求施工期建设一座三级沉淀池,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不外排。2.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与矿井涌水共用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3.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赁附近民房,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因此无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综上所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少施工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3.噪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同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避免和减少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施工单位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3)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低。(4)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夜间严禁施工。(5)产生振动的大型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通过基础减振来降低噪声影响;安装局部隔声罩和部分吸声结构,以降低高噪声设备噪声传播的强度。(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置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噪声措施的实施。做好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加强现场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倡文明施工,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施工噪声加重。本评价认为上述措施能有效减小施工噪声,噪声污染能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4.固废。1.建筑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是一些拆除物、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浇 注件等,首先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及时送往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2.土石方(矸石)本项目新增回风立井、临时占地一部分用于场地平整,剩余部分矸石棚暂存后外售。整个施工期可以做到土石方平衡,为减少水土流失,开挖的土方应及时回填,压实。3.生活垃圾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工作人员租赁附近民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