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襄城县爱荀再生资源回收厂年处理6000吨废旧轮胎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 -2024年9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襄城县爱荀再生资源回收厂年处理6000吨废旧轮胎输送带项目 |
襄城县双庙乡门楼李村 |
襄城县爱荀再生资源回收厂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年处理 6000 吨废旧轮胎输送带项目 |
1.废气。破碎粉尘、磁选筛分、磨粉筛分粉尘和打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标准应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 ≤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道路及车间内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为切顶机、破胶机、磁选筛分一体机、精细磨粉机等设备噪声。 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区噪声贡献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不在厂区暂存。废润滑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