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襄城县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00吨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 日 -2025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襄城县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00吨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颖阳镇纪拐村南 襄城县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坤迪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处置2000吨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 1.废气。项目上料废气、医废暂存间废气、破碎废气、微波消毒废气、出料废气经集气罩+微波消毒设备自带“初高效两级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旋流塔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1根 20m 排气筒(DA001) 处理后; 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 制 标 准 》 (GB39707-2020) 表 3 限 值 要 求(20mg/m3),同时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浓度 120mg/m3、速率 17kg/h)、《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浓度 8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涉 VOCs 绩效引领性企业 NMHC 排放限值不高于 30mg/m3 的要求。 2.废水。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可行,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应满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限制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消毒后的医废残渣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周转箱、污水处理站污泥、废 MBR 膜应设置 1 间危废暂存间,消毒后,分类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