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5-09-25 2025-09-25 17:38

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9-25 17: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现就襄城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初中:具有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8月5日至12日登录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链接待确定),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2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需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报县教体局复核确认。适龄儿童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就学资格。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传统招生范围和相关数据测算,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一)小学

1.县实验小学(公办)。招生范围:①明清古街以东、八七路沿线以南、虹桥路以西、烟城路沿线以北区域;②首山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南、中泰街以西、八七路以北区域。

2.县文昌小学(公办)。招生范围:①首山大道以东、建设路以南、麒麟路以西、凤凰路以北区域;②中泰路以东、凤凰路以南、紫云大道以西、八七路以北区域。

3.县文昌小学东城校区(公办)。招生范围:①百宁大道以东、文化路以南、金襄大道以西、烟城路以北区域;②紫云大道以东、文昌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烟城路以北区域。

4.县文昌小学建设路校区(公办)。招生范围:①麒麟路以东、建设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文昌路以北区域;②首山大道以东、襄业路及柳叶江以南、信义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区域;③库庄镇徐冢村、张和庄村。

5.县西城区小学(公办)。招生范围:①龙兴大道以东、建设路以南、襄禹路以西、八七路以北区域;②龙兴大道以东、八七路以南、明清古街以西、烟城路以北区域;③龙兴大道以东、烟城路以南、明清古街以西、汝河沿线以北区域。

6.城关街道中心路中心小学(公办)。招生范围:首山大道以东,曙光路以南,紫云大道以西,迎宾路以北区域。

7.城关街道南大街中心小学(公办)。招生范围:①古城公园以东、文化路和步行街以南、首山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区域;②首山大道以东、迎宾路以南、紫云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③汝河南岸河西村、南坛门村区域。

8.城关街道文化市场中心小学(公办)。招生范围:生产街以东、烟城路以南、首山大道以西、文化路和步行街以北区域。

9.烟城路小学(公办)。招生范围:虹桥路以东、八七路以南、青云路以西、曙光路以北区域。

10.滨河路小学(公办)。招生范围:紫云大道以东、中心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滨河路和团结路以北区域。

11.文博小学(公办)。招生范围:百宁大道以东、烟城路以南、金襄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区域(优先录取茨沟街道五里堡及周边行政村户籍学生,县人民医院在职员工子女也可在该校报名)。

12.库庄镇刘庄中心小学(公办)。招生范围:襄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首山大道以西、文昌路以北和库庄镇刘庄、张和庄等社区。

13.城关镇蓝天学校(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4.襄城县实验学校(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5.城关镇文光学校(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6.十里铺镇八七学校(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7.库庄镇双语学校小学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8.库庄镇玉成学校小学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19.襄城县明新学校小学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20.襄城县清华园学校小学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21.山头店镇小天地学校小学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按照传统招生范围,部分学校存在招生区域交叉的现象,因此,特划定以下交叉区域。交叉区域的学生和家长可自由选择意向位于有关区域内的学校报名,但只能向其中的一所学校报名。

1.青云路以东、八七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烟城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县文昌小学东城校区、烟城路小学报名。

2.青云路以东、烟城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中心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县文昌小学东城校区或烟城路小学或滨河路小学报名。

3.紫云大道以东、曙光路以南、青云路以西、中心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城关街道中心路中心小学或滨河路小学报名。

4.紫云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滨河路沿线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城关街道南大街中心小学或滨河路小学报名。

5.首山大道以东、烟城路以南、虹桥路以西、曙光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县实验小学或城关街道中心路中心小学报名。

6.首山大道烟城路至中心路段路西约100米区域内,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县实验小学、城关街道中心路中心小学或城关街道文化市场中心小学报名。

7.烟城路首山大道至明清古街路南约200米区域内(大致以人民后街为界),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城关街道南大街中心小学或县实验小学报名。

8.古城路以东、民主街以南、生产街以西、步行街沿线以北区域学生可选择到城关街道文化市场中心小学或城关街道南大街中心小学报名。

9.襄禹路以东、文昌路以南、首山大道以西、八七路以北区域学生可选择到县实验小学或县西城区小学报名。

(二)初中

1.斌英初级中学(公办)。招生范围:优先录取城关街道户籍学生,同时面向城区招生。

2.库庄初级中学(公办)。招生范围:优先录取库庄镇西库、关帝庙、李吾庄、刘庄、张先庄、万庄、水坑陈、黄桥、坡刘、坡杨、东库、单庙、徐冢、小程庄、张和庄、大庙、大井庄等17个社区学生,同时面向城区招生。

3.茨沟初级中学(公办)。招生范围:优先录取茨沟街道户籍学生,同时面向城区招生。

4.襄城一中(公办)。招生范围:优先录取龙兴大道以东、八七路以南、明清古街以西、汝河沿线以北区域学生,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剩余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5.其它乡镇(街道)公办初中。招生范围:面向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招生。

6.库庄镇双语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7.库庄镇大成翰林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8.襄城县东城区初级中学(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9.襄城县明新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10.襄城县清华园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11.库庄镇玉成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12.山头店镇小天地学校初中部(民办)。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四、招生办法

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三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8月13日—14日)

本批次审核录取以下两种情形学生。

1.户籍与房产均在片区的学生,由片区学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实际入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2.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安排在本批次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长幼随学家庭子女。因招生片区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多孩家庭不能在一所学校就读的,家长可申请与该家庭已就读子女(毕业年级除外)到同校就读。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襄城县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

(二)第二批次(8月15日—16日)

本批次审核录取以下五种情形学生。

1.有片区房产无片区户籍的学生,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2.三代同居的学生。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参与所属片区学校本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到襄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出具。

3.拆迁户家庭学生。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非货币化安置居民应在新安置的住房所属片区学校报名;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安置房手续或父母无房证明。

4.父母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户籍不一致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无主城区常住户籍,父母(至少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在编在岗),房产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参与所属片区学校本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5.招商引资项目照顾对象子女。县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子女需随父母在襄就读的,可选择实际住所所在片区学校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由招商引资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学校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

(三)第三批次(8月17日—20日)

本批次审核录取以下两种情形学生。

1.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襄城县居住务工或经商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应在住房所在的片区学校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所属中心学校审核,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逐级审核通过后,接收学校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若报名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件。

(2)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

(3)《襄城县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4)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务工的,需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在县域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襄城县居住生活(工作)且持有襄城县有效居住证的非襄城籍人员子女,可以申请转入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转学时需提供材料与入学提供材料一致。

2.其他未录取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安排学位的,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学位情况统一调配、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