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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13 14: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拟确定襄城县和康老百姓大药房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襄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7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电话:0374-8390120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

襄城县和康老百姓大药房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台湾城阿里山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南路西30米

候淑娜



襄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