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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06 12: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肺炎防指〔2020〕9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传播,实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目标。即日起,对襄城县人员车辆流动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豫K牌照以外的外地车辆及人员禁止入境。

二、本县工作人员挂外地牌照的车辆,须持单位工作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方可通行。

三、本县企业送货、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的车辆需所属企业持介绍信迎接方可入境。

四、工业园区上班人员入境需持车辆特别通行证。

五、本地在外从业人员返襄车辆一律劝返。

六、来襄走亲访友车辆一律劝返。

七、所有出租车、网约车、滴滴车、顺风车等营运车辆禁止入境。

八、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运输防疫物资的车辆、保障居民及企业正常生活生产的载货车辆不受限行管制。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