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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管理员【信息时间:2016-09-30 11: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省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方案》系列解读今天继续播发《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之——襄城县实施办法。

《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解读

襄城县实施办法

二、有关要求(1)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要以本地扶贫办提供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名单为依据,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支点,对本区域内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患者的动态管理工作,做到随时发生,随时统计,随时纳入医疗卫生精准救助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把握好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各乡镇卫生院在体检复查的基础上,对参合贫困人口患者按疾病病种进行分类,按应管尽管的原则,纳入新农合慢性病管理,并将扩大的新农合慢性病病种目录报县卫生计生委备案。

3)严格档案管理。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对已确定的贫困人口及医疗卫生精准救助对象,以乡为单位统一编号,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证”的原则,制发“贫困人口就医证”要注明人员身份、救助类别、新农合医疗号、病因病情、适用药品、剂量、频次、价格等内容,切实规范证件使用。严格使用范围,做到专人专证专用,不得冒名、转借,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4)简化操作程序。“贫困人口就医证”看病就医,享受不同类型的救助政策。

5)严格政策规定。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救助政策,严格贫困人口患者身份认定及病历资料、费用单据及相关证明资料审核,并按救助类型、标准及时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