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关于恢复2022年下半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29 15: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决定恢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等)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简称病退鉴定)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恢复劳动能力各项鉴定查体和专家组评审工作(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等),并进入单月常态化组织(报名时间为每单月1日至15日期间的工作日)。7月份市直范围、各县(市、区)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等)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通过“许昌工伤保险”“许昌人社”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简称病退鉴定)全年组织两次,分别在4月份和8月份报名并组织鉴定和评审工作。2022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鉴定工作已完成。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组织病退鉴定时间和地点将于8月下旬通过“许昌工伤保险”“许昌人社”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三、为保障参加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合法权益,请各县(市、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参加鉴定的职工本人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报名过程中的防疫防护工作。

四、凡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活动的职工及陪同家属,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若有发热现象或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特别是境外归国人员,必须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确保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护。

 

    联系电话:0374-2626001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