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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05 17: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本报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部门的通知》(教办函〔2019〕366号)要求,根据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概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概括、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概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展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督导开展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88所(公办小学124所、公办初中17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小学36所、民办初中4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不包括77个教学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12128人(公办小学42098人、公办初中23310人,民办小学31250人、民办初中15470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7346人(公办4766人、民办2580人)。

(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抓好中小学校舍和运动场改造及仪器、设备配备,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为争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打好基础。

(二)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狠抓教学质量。为提升中招备考效果,召开了全县中招备考动员会,组织开展了中招模考和豫中名校初三联考,对全县初中毕业班中考学情进行了诊断分析,依据分析结果指导各初中制定完善备考方案;同时,组织开展初中教学视导和中招备考督导,切实加强对中招的过程指导和督查;组织视导组对全县初中开展教学常规视导,创新视导形式,以听取汇报、听推门课、查看过程性作业、召开反馈会等内容,及时了解各学校、各学科课堂达标活动与中招备考存在的问题,研究复习课教学策略,并提出指导意见建议,促进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2.抓好德育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清明祭英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有效提高了活动水平,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组织全县中小学校举办法治及安全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通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进行消防演练、开展校园火灾隐患大排查、举行消防知识竞赛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生命教育,增强学生防护意识和能力;开展战“疫”先进典型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组织校长、班主任、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家校合作方面的培训,培训人员800余人次。

(三)科学制定入学政策

1.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前期,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生源分布状况,对辖区的适龄儿童逐一进行前期摸排,并依据生源状况和辖区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划片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为全面消除大班额,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和内部挖潜,积极增加招生计划。

2.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襄城县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随迁子女人数每年都在增长,有效缓解了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3.改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完善初中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改进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体现了对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尊重,取得了较好成效。

4.树立入学服务意识。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咨询工作,妥善处理家长提出的学区调整、随迁子女入学等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四)依法控辍保学

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坚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统筹中小学校建设,切实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原则,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对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应入尽入”。

持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巩固前期“控辍”成果,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反复辍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系列文件精神,强化政治引领,深化素质教育,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方向,以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特色发展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抓手,发展特色教育。在学校工作中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发展制度,探索学校体育“教”“练”“赛”发展模式,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着力实现“四位一体”学校体育目标。在学校美育工作中以实施学校美育工程为抓手,以审美的方式育德、育心、育魂。

(一)深耕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1.强化课程建设,梳理学科脉络

组织教研人员、中心学校成员、骨干教师,深入学习、理解课程理念,扎实开展学科课程建设探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到丰富,逐步建设起适合本地,具有学校特色的体育美育课程,有效提升了学科课程品质,实现了体育、音乐和美术学科育人的新发展。

2.注重评价导向,提升教学质量

着力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艺术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在注重评价的导向、引领功能同时,促进了教-学-评的一致性。

(二)发展高质量专业化的体育艺术教师队伍

在落实教育部配足配齐体育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的基础上,加强对师资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科教师专业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技术培训工作。

(三)开展内容丰富的体育美育活动

1.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

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各学校每天上午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2.不断拓展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特色韵律操培训,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开展县级体音美优质课和体音美优秀社团评选,促进学校体音美课程建设,提升学生体育、艺术素养。注重普及传统文化教育,激发学生尊重和敬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完善评价机制,发挥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评价导向

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深化体育美育工作,构建适应国情、符合学生成长规律要求的体育美育制度体系、课程体系、评价体系,发挥“指挥棒”作用。从全面培养学生的素养出发,建立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式多样的评价体系,有效地改进教学,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提高。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督导开展情况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完善教育督导体系,积极发挥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作用,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主要持续开展春、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对学校安全、幼儿园办园行为、体音美理化生科学实验课程开设等进行专项督导工作。

五、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概况

严格依法依规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办学情况检查和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促使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断规范。截至2020年8月底,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发展到189所(其中,中小学46所,幼儿园143所),民办教育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教育多元化的需求。

六、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加强中小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三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修订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全县校园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夯实了平安校园建设基础。成功举办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注册实现全覆盖。学生作业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全年通过平台共开展了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防溺水、平安暑假、秋季安全第一课、禁毒教育、119消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系列学习、测试和技能训练,学生的安全素养和技能掌握得到全面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也得到了不同程度地提升。

为有效地解决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大队、法院等有关单位向学校派出“法制辅导员、公安联络员、消防指导员”等,定期进入学校,协助学校开展系列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教育实效。

为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通过开展防溺水主题班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凝聚家校合力,进一步保障了学生生命安全。

为全面推进全县校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全面整改校园安全隐患,促进本系统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费,为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寄宿生的50%。

申领方式:每年秋季入学第一个月,学校进行政策宣传,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为保证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认真落实,各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出的受助学生名单要公示五天,以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由学校直接发至学生手中。

(二)省定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

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原建档立卡政策的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补助营养改善费。

申领方式:每年秋季入学第一个月,学校进行政策宣传,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和残疾证明),享受建档立卡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补助资金同级资助部门直接发至学生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