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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摇号录取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09 15: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做好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摇号录取工作,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精神和许昌市教育局、襄城县教体局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工作。

二、报名人数超过县教体局核定的招生人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摇号时间,根据2021年的招生工作安排确定,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

三、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其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的计划与招收校外学生的计划应分设,不得拒收本校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直升初中。

四、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须符合我县招生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并在河南省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填报真实、完善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五、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数,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小学六年级直升学生名单和摇号结果由学校同时向社会公布。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小学部直升和通过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

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过程需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全程录像,现场公示结果。摇号未中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或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七、电脑随机摇号平台由教体局负责建立,相关学校具体使用,并在摇号工作开始前与教体局结合并提前完成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