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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招生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30 17: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教体〔2018122  

乡镇教公室、各初

为保证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许教201859精神,现将襄城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生条件

1.2015年小学毕业,被初中录取后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并在该学校参加中招报名。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内属2015级,且无学籍变动。

2.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以上(含B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

分配生资格的登记认定工作由各初具体负责,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监督实施,其终审权在各初,并由校长和乡镇教公室主任签字后最终确认。具体分工为:分配生资格登记工作由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负责;分配生资格认定的初审、复审、终审工作由班主任、学校学籍管理员、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业务副校长、校长共同负责,乡镇教公室全程监督。具体步骤按以下顺序进行:

1. 登记:学校学籍管理员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校参加中招的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2015级在籍应届毕业生无学籍变动)名单提交给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由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对报考学生进行分配生资格身份登记。

2. 初审: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在报名结束后,通过中招管理系统导出分班级报考学生名单、分配生名单(第一次导出),交由班主任初审,班主任将本班学生名单、报考学生名单、分配生名单三个名单进行比对这个环节很重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参加中招的学生全部报考一个不漏,确保属于分配生的考生一个也不漏登,对于不属于分配生的要书面告知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及时在系统中清除其分配生身份登记)。

3. 公示:班主任审核后将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第一次:2天),并通过班级多媒体设备放大公示,确保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及时看到。

4. 签字: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对公示后(第一次)的分配生名单和非分配生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并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中招信息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提交的名单要注明日期、总人数,班主任要签字,确保学生无重复、无遗漏。

5. 复审: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协调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班主任提供的名单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库比对,确认考生分配生身份。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和学校学籍管理员确认并签字后,仍然以班级为单位发还各班主任,名单复印件学籍管理员自己留存。

6. 公示及签字:班主任将该名单在班级醒目位置公示(第二次:3天如有问题及时解决。公示第三天下午,班主任召开专题会,再次利用多媒体设备放大本班学生名单,逐个加以确认。确认后由班主任整理出本班分配生名单和非分配生名单(终稿),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注明日期、总人数后交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

7. 终审、终审公示及签字: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将班主任提供的分配生名单(终稿)和中招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分配生名单(第二次导出)比对,再次审核确认各班考生分配生身份,并整理出全校的分配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集中公示(第三次:3天),如有问题及时解决。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第三次从中招管理系统中导出分配生名单,并和学籍管理员掌握的分配生名单比对,一起共同确定,整理出全校各班分配生的名单(二次公示稿),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一同签字确认,然后交学校学籍主管领导、业务副校长(主管中招)逐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名单(全校名单)再次在学校和各班级醒目位置分别进行公示(第四次:3天),如有问题及时解决。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第四次从中招管理系统中导出分配生名单,并和学籍管理员掌握的分配生名单比对,共同确定、整理出全校各班分配生的最终名单(定稿),学校中招系统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一同签字确认,然后交学校学籍主管领导、业务副校长(主管中招)、校长逐一签字确认,并报所属乡镇教公室主任签字确认。至此,学校的考生分配生身份认定工作全部完成。

8. 县级公示:各初中于612日前将《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附学校审核公示后合格的分配生名单,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公室主任签字加盖教育管理办公室公章后,报中招办备案。电子档发送邮箱zhongzhao625@163.com,教体局将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版块公示,公示期5天。

    三、有关要求

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初校长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分配生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执行资格审查办法,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材料真实各种证明材料存档一年备查。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核查登记和公示工作,公布学校监督电话,积极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享受分配生的资格,并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

 

    附件:1. 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示样).doc


2. ******学校2018年中招分配生名单.doc

                        

                          

                            

2018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