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为中小学上法制课,教育广大师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出刊法制板报,宣传涉及维护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全县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两劳”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努力做好他们的思想帮教和生活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四是强化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防范、化解涉及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校园内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