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襄城 > 部门动态

县工商局实行农资电子备案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9-08 08: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我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实行农资产品电子信息备案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农资监管,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
  过去,在农资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要求每个农资零售商都要向供货商索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证明,还要求每个经营者留存备查,工商部门监管任务重,效果也不好。基层工商所在执法过程中各管各的,有时因信息不共享,在一个地方发现某品牌农资有问题时其他地方也不知道,还经常出现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农资在不同的执法区域重复抽检的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工商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对农资实行统一备案制,即先由基层工商所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地址、名称、经销化肥的品种、配送记录、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统一上报该县工商局,再由该县工商局统一将农资县域总经销商提供的票证等有关证明手续上网备案。各基层工商所依据农资日常巡查记录信息,通过系统内网络实行电子信息动态监管,以此实现系统上下、所与所之间农资信息共享。这样全系统就能够随时全面掌握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的经营动态,也避免了案源流失、查处不力、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农资电子备案制度实施以来,该局通过电子信息共享系统查处案件12起,为农民减少损失4万余元。现在,工商部门监管农资省了心,商家也不再为不平等竞争而烦恼,确保了农民买上“放心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