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镇政府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抽调5名政法工件人员,深入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敦促校方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出现恶性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生。二是针对个别学校存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校园治安警务室、保安人员着装不规范,出入、来访人员登记不详细等问题,检查小组工件人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学校的治安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三是对校园周边的零售商店、玩具店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坚决禁止出售管制刀具和具有发射子弹功能的玩具枪及其他有危险的商品,对校园周边和来历不明的重点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预防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