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服务意识,由群众上访转变为领导下访,主动排查矛盾,发现问题,职能的转变更加有利于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关注民生;二是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创建社会法庭,坚持以“热心公益事业”为标准,把在当地德高望重、熟悉社情民意的群众吸收进来,充分利用其优势和经验及时化解矛盾、有效解决纠纷,真正体现社会法庭的社会性、群众性和自治性;三是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镇,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线,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等,同时引入群众评议机制,建立“开门评议”制度,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增强了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