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规定,除监委会主任可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之外的村“两委”成员兼任外,其他成员必须由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作风端正、威望高、公道正直、群众信任的老党员、老干部等担任;统一设计印制选票样式和选举公告样式,把
二是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的基础上,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理清了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细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指导规范村监委会行使监督职能;村监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建立工作台帐,年底与村“两委”一起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集中举办村务监督工作培训班,召集各乡镇纪委书记、村“两委”负责人、村监委主任、担任村监委成员的大学生村官等990余人,开展专题讲座和道德修养指导,并进行了村务监督知识测评。
三是村监委会通过对村级重大事项事前参与,建言献策,促进村两委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廉洁执政,降低决策风险;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事中监督,严把资金使用、建设质量、利益协调等关键环节,促使村务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事后跟踪检查,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向村两委反馈,及时完善纠正。截至目前,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项251件,化解群众纠纷300余起,否决事项11件次,减少村级不合理开支30余万元,全县农村呈现团结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