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襄城 > 襄城新闻

我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0-09-26 09: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明确规定,除监委会主任可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之外的村“两委”成员兼任外,其他成员必须由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作风端正、威望高、公道正直、群众信任的老党员、老干部等担任;统一设计印制选票样式和选举公告样式,把61621,确定为村监委会成员集中选举日;村监委会选举由乡、村两级协同组织实施,乡镇纪委、组织、民政、管区、包村干部等共同参与,严格执行提名、投票、公示、审核、存档流程,确保选举合法、规范。目前,我县445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部达到“六有”标准,共有成员1900余名,为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的基础上,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理清了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细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指导规范村监委会行使监督职能;村监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建立工作台帐,年底与村“两委”一起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集中举办村务监督工作培训班,召集各乡镇纪委书记、村“两委”负责人、村监委主任、担任村监委成员的大学生村官等990余人,开展专题讲座和道德修养指导,并进行了村务监督知识测评。

三是村监委会通过对村级重大事项事前参与,建言献策,促进村两委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廉洁执政,降低决策风险;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事中监督,严把资金使用、建设质量、利益协调等关键环节,促使村务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事后跟踪检查,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向村两委反馈,及时完善纠正。截至目前,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项251件,化解群众纠纷300余起,否决事项11件次,减少村级不合理开支30余万元,全县农村呈现团结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