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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多措并举 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8-08-25 08: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保障我县水源地水质安全,让许昌市民喝上放心水,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我县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一是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在对北汝河、颍汝干渠、颍河实行日巡查和每两天监测一次水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巡查频次,坚持每周巡查两次我县境内入河小支流,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在水源地两侧增设垃圾箱、设立警示标语,发放保护环境宣传单,有效提高沿岸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三是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环境监察员驻厂监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平煤集团十三矿等重点排污企业COD在线监控设施监督管理,实现数据传送的及时化、正常化、稳定化,确保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四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把产业政策关,对重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和“十五小”、“新五小”、“四小”企业及在饮用水源地沿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涉水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五是控制面源和点源污染。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农田施用化肥、农药可能引起的面源污染和排污企业可能导致的点源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六是作好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环境监察员驻厂制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时督查企业排污情况,对其坚持每天检查一次以上,对工程进、出水口安装的流量计、COD在线监测仪和氨氮在线监控设施加大监管力度,使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