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三项活动增添社会组织活力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8-07-31 10: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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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2008年确定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活动年”。在全县民间组织中广泛开展自律诚信建设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机制,真情回报社会,达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二是开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民间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拓展业务领域,积极组织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帮扶支持和服务活动,各民间组织还印发了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承诺书。上半年,全县30多个民间组织为新农村建设办好事办实事280多件次。三是开展“民间组织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明确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内容方式和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行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