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范湖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4-14 2023-04-14 10:51

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4-14 10: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构建网络市场共治格局,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和规范网络市场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原则,全面落实河南省“互联网+”部署要求,推进“十大战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市场环境,提升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体验,激发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协同共治、多方参与、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和“四个管网”原则,聚焦传统产业转型、优化产业园区服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新业态政策支持和培育孵化,不断壮大网络市场规模、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一)培育优质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电商品牌创建和电商企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加大线上品牌保护,加大扶持力度,发展电子商务运营、电商产业配套等产业,依托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特色小商品等产业,引进和培育直播电商,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加快发展,促进我县网络经济产业稳步增长。

(二)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整体水平。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网络市场准入环境,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红盾云桥政企协同平台”等,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开展信用监管、网络监测、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协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探索适应新时期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围绕推进传统产业转型、产业园区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新业态政策支持和培育,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促进“互联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网络市场

1.便捷网络经营主体准入。为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开辟“电商绿色通道”,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深化“证照分离”“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网络市场主体,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规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税务局、县行政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进电商园区建设。通过优化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功能、加大政策扶持,吸引电商企业进园区发展,加大优质电商企业的示范培育力度,形成线上线下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发展平台经济。鼓励支持本地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在人才引进、供应链打造、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企业加强平台项目建设,发挥产业优势,释放企业商誉价值,推进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基础,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项目建设,以农产品等为重点产品,畅通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网销品牌。(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事务中心、县邮政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总结推广我县电商直播运营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各类扶持政策,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各类新业态发展。引导全国性电商平台规范拓展本地化业务,开展本地生活服务、社区团购业务,参与产业链基地建设。招募培育直播经纪公司、达人机构和主播达人,开展“文明诚信电商”“诚信带货主播”评选公示,培育一批诚信、优质直播电商企业和网络带货主播。(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建设电商服务点,提供代买代卖、便民缴费、物流快递、信息流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等服务。持续开展免费农村电商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以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县商务局牵头,县邮政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规范监管机制

7.实施信息化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全国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和河南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充分利用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线上线下数据比对等手段,将网络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作为重点,建立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协作机制,实施数字化监管。积极探索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网信办、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对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新业态、新领域、新模式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行政指导和政策宣讲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企业非主观故意、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司法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整合政府各部门信用评价数据,建立科学的网络市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网络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守法经营的电商企业调整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事项,对信用水平低、违法风险高的电商企业,依法开展重点检查;完善电商企业信用档案,打击电商违法失信行为,定期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商品经营主体,公布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和网站网店,增加失信经营成本,提高诚信意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商务局、人行襄城县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多部门协同监管。明确电商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定期集中法规培训、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措施,引导网络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职能,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提升行业协会管理能力;加强职能部门协同监管,共享监管数据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和净化网络市场;提升跨区域协作水平,借助“红盾云桥”“红盾京通”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对阿里系(天猫、淘宝、闲鱼、阿里巴巴等)和京东系(京东、京喜等)平台的在线数据协查和线上案件移交。(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

11.实施襄城电商品牌战略。鼓励食品、工业产品、特色小商品等电商企业走品牌道路,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帮扶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申报河南省质量诚信A等以上工业企业和各级政府质量奖,提升产品质量;完善供应链,提高物流快递配送效率,做优做强襄城电商品牌。(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邮政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电商人才计划。及时出台、更新、升级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扶持政策和人才政策。将电商人才引进纳入全县人才引进总体规划,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建立电商产业人才培养、引进、保障与奖励机制,鼓励电商企业与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培训中心、创业中心和实习基地,打通产学研链路;对产业园区、电商镇(村)和重点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常态化人才培训,满足电商产业人才需求。(县人社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配套服务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引入优质运营团队,打造集电子商务、代运营、人才培训、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电商大讲堂、电商沙龙等活动,提升开放水平,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县商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金融事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照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示范区创建工作,密切协同平台企业,引导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参与、全社会共创的良好氛围。

附件: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襄城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行政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事务中心、县税务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县邮政公司、人行襄城县支行;16个乡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