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姜庄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3-31 2024-03-31 15:31

迁往外省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31 15: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姜庄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公民在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电子准迁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姜庄乡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凭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的电子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