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2-12-06 2022-12-06 15:58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06 15: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1).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条: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