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襄城县
二、事项审查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五、受理机构
襄城县卫健委政务服务窗口
六、决定机构
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八、申请接收
许昌市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不动产与民生专区一楼卫健委窗口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审批时效
1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依法申请
十四、咨询途径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0374-8398895
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0374-3584523
十六、办公地址
许昌市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不动产与民生专区一楼卫健委窗口
十七、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夏季)
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冬季)
十八、公开查询方式
0374-8398895
十九、审批数量
无上限
二十、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彩色半身照片
4、特殊情况:(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注册者,或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2)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换发新证的;(3)跨类别变更专业的;(4)跨省注册的。
5、授权委托书
二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二十二、审批结果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