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县级
2024-04-26 2024-04-26 11:21

2024年4月2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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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2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油墨研发与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26日 -2024年4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油墨研发与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

襄城县紫云镇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襄恒化工产业园9 号

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万吨水性油墨及 万吨聚氨酯树脂

1.废气。项目各墨生产过程投料在密闭投料间人工无尘投料,密闭投料间废气微负压抽风(收集效率 90%)收集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处理后再汇入一套“多层过滤器+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RTO)”(TA001)经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水性油墨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 60t/a,经密闭管道通入一套“多层过滤器+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RTO)”(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丁酯和聚氨酯树脂储罐产生废气经一套 RTO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TA002)经 1 根 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均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 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有机化工业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通过管网进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砂磨机、分散机、风机和各类泵等,

4.固废。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废滤渣和废滤网、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废纸、废布袋、废机油、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设置专用危废暂存间用于废电子电器件的存储,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0240425彩达全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