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县级
2024-01-26 2024-01-26 11:32

2024年1月2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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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瑞祥鞋业有限公司600万双雪地靴及成品鞋项目(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 -2024年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许昌瑞祥鞋业有限公司600万双雪地靴及成品鞋项目(重大变动)

襄城县阿里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

许昌瑞祥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00万双雪地靴及成品鞋项目(重大变动)

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集气罩、管道收集,1#楼1F、4F鞋底注塑、造粒、定型工序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楼2F鞋垫过胶、UV照射工序及3F冷粘和烘烤工序VOCs废气与2#楼2F、3F、4F冷粘、烘烤、防水工序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3#楼2F、3F、4F冷粘、烘烤工序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统一至2#楼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7m);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工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食堂油烟净化器采用“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在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型标准

2.废水。项目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调节池-气浮-芬顿氧化-AMR生化机)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襄城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为空压机、吸尘机、风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处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边角料、废编织袋收集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边角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编织袋定期外售至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水桶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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