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09-15 2023-09-08 17:1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08 17: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间转移接续:

(一)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的;

(二)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12个月内到企业重新就业或灵活

      就业,且男性未年满50周岁、女性未年满40周岁,经本人申请转移至重新

      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的。


二、提交材料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转入地采取“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转出地采取“经办”一级办理。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县市民之家人社专区2、3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74-83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