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3-12-11 2023-12-28 15:25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襄城县教体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2-28 1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襄城县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襄城县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3年12月12日

 

 

 

襄城县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系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防控的原则,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含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充分做好灾害防御准备,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全县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冷空气大规模侵袭活动造成大范围急剧降温的低温寒潮、暴雪和因降雪(或雨)形成冰冻等气象灾害,以及由气象灾害引发的交通不便、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等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可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危害或影响。

1.5灾害风险分析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主要危害风险包括:生活方面,可能导致生活物资供应紧张,出行困难,引发师生身体疾病;交通方面,可能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人员滞留,增加师生上下班(学)突发事件的发生风险;食品健康方面,可能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造成农产品供应减少,进而影响学校后勤保障供应,危害师生身体健康;构筑物方面,可能导致校舍等构筑物出现危房受压倒塌,危害师生生命健康;地质灾害方面,可能引发山区局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害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

1.6应急处置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在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统筹下,县教体局负责全教体系统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灾害波及学校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县教体局应急指挥机构

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的指挥下,县教体局成立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室、局直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县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向委、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灾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灾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股、办公室、财务基础教育股规划审批股、督导室等主要负责同志和驻纪检组副组长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灾情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听取灾情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做好灾情防控工作;负责灾情处置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综合管理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应急处置组、师生信息组、宣传组、督导组、后勤保障组、恢复重建组、执纪组。

综合管理股股长兼任应急处置组组长,办公室、综合管理股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实地查看了解灾情,及时赶赴事发地指导乡镇中心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乡镇中心学校落实委、政府和当地政府关于应急处置的部署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础教育股股长兼任师生信息组组长,干部人事基础教育股、职成股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全县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师生信息;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员工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主任兼任宣传组组长,办公室、思政股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灾情防控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灾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起草有关文电、报告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督导主任兼任督导组组长,办公室、督导室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督导方案,对全县系统灾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股股长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办公室、财务股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灾情防控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负责灾情防控的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疏散和救援物资运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审批股股长兼任恢复重建组组长,财务规划审批股、综合管理股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统计受灾信息;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和规划;督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兼任执纪组组长,监察室、机关党委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全系统灾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灾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灾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学校幼儿园灾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督导检查、动员及宣教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灾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当地党委、政府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挥部和县教体局的安排及部署;积极配合当地应急部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3学校幼儿园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校幼儿园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学校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灾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各学校幼儿园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幼儿园)的灾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地政府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灾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校(园)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灾情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的灾情防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受灾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明确学校灾情的报告人,按要求及时向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报告灾情发生情况。灾情发生时,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地政府及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部署,启动灾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灾情防控措施。

3预防监测预警

3.1灾害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前移防御关口,做好各项灾害防范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灾害提醒,气象部门预报后,及时通过新旧媒体平台进行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提醒,确保通知到每名师生,教育引导师生做好防范;

2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

(3)做好灾害应急准备,预置预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加强各级值班值守,确保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4)做好水、电、气、暖、食品供应等易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设备设施和生活物资防冻准备;

5加强校车、校舍、设施设备、用电用气用暖等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低温雨雪冰冻条件下相关技能培训;

6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防灾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3.2灾害监测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同本地气象部门沟通,及时发布低温、寒潮、暴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3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前,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级总指挥部或本地应急指挥部或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要及时研判本地、本学校可能面临的风险(低温、暴雪、寒潮等极端气象灾害预警的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1)。

3.4预警行动

3.4.1县教体局预警行动

市、县级总指挥部或本地应急指挥部或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应采取相应预警行动:

(1)组织相关小组开展调度会商,研判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预置准备抢险救灾装备、物资和队伍,必要时,将装备、物资、人员前置到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学校幼儿园

(3)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害风险较大地区,督促指导当地学校幼儿园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4)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学措施,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严格落实灾害防御相关规定,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5)通过新旧媒体及时播发气象预警信号和提示,加强对师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宣传,提高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6)预警发布部门宣布解除警报后,终止预警。

3.4.2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预警行动

级总指挥部或本地应急指挥部或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灾害可能涉及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应结合预警信息,采取必要的预警行动措施,并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压实责任,落实预防措施和预警行动。主要行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分析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通报,适时增加预报频次,保持应急通信畅通;

(3)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害风险较大的学校,督促指导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4)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学措施,要求所属学校严格落实灾害防御相关措施,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5)通过新旧媒体及时播发气象预警信号和提示,加强对师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宣传,提高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6)预警发布部门宣布解除警报后,终止预警。

3.4.3学校幼儿园预警行动

级总指挥部或本地应急指挥部或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灾害可能涉及的学校应结合预警信息,落实预防措施和预警行动。主要行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分析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通报,适时增加预报频次,保持应急通信畅通;

(3)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学措施,严格落实灾害防御相关措施,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4)通过新旧媒体及时播发气象预警信号和提示,加强对师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宣传,提高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5预警发布部门宣布解除警报后,终止预警。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灾害或突发事件后,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和相关预案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并抄送同级应急部门。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后,须在接报后20分钟内报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20分钟内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

灾害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等经济损失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为保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单位须严格规范信息初报、续报的时限和内容,做好灾害信息的动态跟踪。

4.2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充分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属地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报告。

事发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接报灾情后,应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并根据灾情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事发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采取切实必要应急处置措施,把救援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保障校舍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科学、有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

4.3应急响应

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县教体局根据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情况,报请政府或有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4.3.1Ⅰ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级有关专项指挥部或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受灾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或相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2)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快速到位,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传达政府或指挥机构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通畅;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受灾严重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和问题;

(5)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申请调度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受灾现场抢险救灾;

(6)加强灾情信息收集,各灾害发生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于每日7时30分、17时,向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学校幼儿园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7)受灾害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果断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发布灾害实况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准备。

4.3.2Ⅱ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级有关专项指挥部或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受灾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相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2)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必要时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暴雪、寒潮、冰冻等灾害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传政府或指挥机构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通畅;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受灾严重学校,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5)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申报调度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受灾现场抢险救灾;

(6)加强灾情信息报送,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于每日7时30分、17时,向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地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7)受灾害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可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发布灾害实况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准备。

4.3.3Ⅲ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件。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级有关专项指挥部或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召集受灾地区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或相关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灾情和救援救灾需要,申请调度部分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救灾现场,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4)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5)加强灾情信息收集,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于每日17时,向市教育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地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4.3.4Ⅳ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级有关专项指挥部或机构办公室主任召集受灾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相关学校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加强灾情信息收集,各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于每日17时,向县教体局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地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3)加强师生防灾宣传教育,强化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做好可能因灾停课停学的应对措施;

(4)根据灾情和救援救灾需要,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4.4信息发布

总指挥部通过主流媒体发布灾害的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权威信息。任何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灾害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5响应变更与终止

总指挥部或气象部门发布响应变更或终止后,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应当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重建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同时做好疫病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损毁的校舍、附属设施、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尽快恢复重建。

5.2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报本级政府和县教体局

5.3恢复重建

县教体局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规划,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保障措施

6.1监测预报保障

气象部门或监测预报保障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其相关灾害信息,并向领导报告。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全系统发布提醒。

6.2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保障组检查车辆,随时完成应对突发情况车辆应急保障任务。

6.3应急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6.4应急物资保障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应储备适合实用的除冰雪等装备设备物资,保障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期间,装备物资能快速投送并正常使用,同时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

6.5应急资金保障

后勤保障组负责将救援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6医疗卫生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应做好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储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医疗应急保障,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防疫防病等工作。

6.7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积极发动各单位各学校师生和广大民众,参与清除积雪、结冰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6.8培训宣教演练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应加强辖区学校幼儿园及本校师生的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引导掌握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增强应对灾害预警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灾害防范和应对水平。应定期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各地各学校可参照预案,制订本地本学校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7.2责任奖惩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应依法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建立健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积极承担宣传教育、信息报告、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对防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附件1:河南省低温、暴雪、寒潮等极端气象灾害预警的分级标准[试行]

附件2:许昌市寒潮、暴雪、道路结冰预警标准

 


附件1:

河南省低温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试行)

 

低温气象灾害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5℃;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低于-25℃,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25℃。

Ⅱ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0℃;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低于-20℃,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20℃。

Ⅲ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持续低于-15℃;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低于-15℃,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15℃。

Ⅳ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持续低于-10℃;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0个及以上县(市、区)日最低气温低于-10℃,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10℃。

河南省暴雪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试行)

 

暴雪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3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有2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Ⅱ级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有2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Ⅲ级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将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Ⅳ级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我省将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试行)

 

寒潮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其中2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Ⅱ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其中2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Ⅲ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其中2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Ⅳ级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将有6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4至5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附件2:

许昌市寒潮、暴雪、道路结冰预警标准

一、寒潮预警

(一)寒潮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均超二分之一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二)寒潮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均超二分之一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三)寒潮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四)寒潮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二、暴雪预警

(一)暴雪蓝色预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均超二分之一区域)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二)暴雪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均超二分之一区域)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市已有2个以上县(市、区)(均超二分之一区域)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三)暴雪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市已有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有1个以上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四)暴雪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3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市已有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区)仍有1个以上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三、道路结冰预警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2个以上县(市、区)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或前期有降水,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