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3-11-19 2023-12-28 15:28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2-28 15: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全县教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全县教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许政办〔2023〕23号)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

我县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组织领导

(一)应急机构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体局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教体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教体系统极端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就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县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止户外活动、更改上课、放学时间、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相关股室依照职能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各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分级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重污染天气情况时,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止户外活动、更改上课、放学时间、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安排部署实施,同时必须报县教体局备案。

2.必要时,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更改上课、放学时间、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实施。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通讯联络、校园巡查、人员疏散、事故抢险、物资保障、伤者救护、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明确职责。

五、运行机制

(一)预防措施

1.应急预案演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含校车)的制定、修改,组建队伍、加强演练。

2.健全信息系统。着力建设学校与家长联系的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将重污染天气等有关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给家长。

3.加强门前执勤。重污染天气上放学高峰期要增加门前执勤人员数量,佩戴醒目标志,维护秩序,疏导交通。

4.统筹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的联动。

(二)应急措施

依据河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结合教体系统实际,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停止户外活动

遇下列重污染天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自行采取停止户外活动措施:大雾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霾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 PM10或PM2.5分指数超200,且预测未来24小时可能超150,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

2.更改上课、放学时间

遇下列重污染天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请示县教体局批准,通知学生家长后可采取更改上课、放学时间措施:大雾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3.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

遇到重污染天气,县教体局可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时间,停考和复考时间(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考试科目属于县统考的,由县教体局确定复考时间),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时间并提出相关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仅涉及停课)要及时将停课、停考和复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并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若遇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批准。

以上重污染气象预警信号级别以县气象台统一发布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本校)完善“教体局-学校-班级-家长”的通讯网络,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车管理,防止交通事故。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二)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发布的通知和信息必须经县教体局局长签发,局长因公外出时,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通知和信息。其他单位、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七、责任追究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