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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0-15 10: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12日上午,襄城县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情况。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军胜通报了襄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县法院副院长方军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雅、县公安局扫黑队队长黄飞、县司法局副局长闫卫平回答了记者提问,襄城县7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襄城县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打牢思想基础,周密安排,积极行动,重拳出击,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涉黑类案件1起,涉恶类案件13起,其中线索核查立案5起,自排线索立案9起。破案61起,刑拘117人,直接取保2人。(其中已逮捕84人,刑拘转取保23人,监视居住2人),嫌疑人中人大代表3人:徐某某(乡人大代表,刑拘后代表资格已被撤销)、张某某(县人大代表,刑拘后代表资格已被撤销)、卢某某(县人大代表,刑拘后代表资格已被撤销),政协委员1人:崔某(县政协委员),村干部12人、公职人员2人:张某某(卫健委职工)、卢某某(襄城县教育局双庙乡教科组)。打掉涉黑团伙1个22人(以卢某某为首的22人涉黑团伙)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73人(以胡某某为首的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满某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崔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团伙、以侯某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团伙、以张某某为首的10人恶势力团伙、以辛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团伙、以谭某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团伙,以张某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团伙)。

二、扫黑除恶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要求,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度目标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规划,和省市相关安排部署,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

三、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对表对标,坚决扛起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无乱强基。二进一步创新举措,提升专项斗争实效。针对制约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在创新完善专项斗争平台、机制上下功夫,用新思路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三进一步推动压力传导,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劲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好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襄城县将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顺利实现预期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现场记者提问

问:我们注意到,最近我县开展了扫黑除恶“百日会战”,请问陈书记,百日会战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如何开展?

答:开展扫黑除恶“百日会战”是经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展的一次重要专项活动,是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力度,确保打击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载体。按照县委宁书记相关工作要求,在县扫黑办的统一协调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打击工作的基础上,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各部门及各乡镇切实统一思想,组建县乡两级扫黑除恶派驻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城关镇、库庄镇、十里铺镇、茨沟乡、山头店镇、紫云镇、湛北乡7个重点乡镇中42个村(社区),通过四个月的攻坚,重点对城中村、城郊村、重点企业所在村(社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对黑恶犯罪快侦、快诉、快判,抓捕一批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打掉一批保护伞,公诉一批、审判一批。

问:我们了解到部分黑恶势力常常利用宗族势力或保护伞在乡里为非作恶,请问黄队长,县公安局如何打击这部分黑恶势力?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县涉黑涉恶犯罪的实际,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如扫黑队侦办的以颍阳镇谭庄村支书谭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利用其宗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称霸乡里,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一旦有人侵犯到其利益,便纠结其家族成员对其随意进行辱骂殴打,甚至暗中找人对不服从他管理的村民使用钢管进行毒打,致使该村民双腿骨折,其手段极其残暴,影响特别恶劣。鉴于谭某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经逮捕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通过一年多的专项斗争,沉重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专项斗争的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打掉涉黑团伙1个22人,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73人,破案61起。采取强制措施119人,其中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1人,村支书4人,村干部12人、公职人员2人。

问:我们知道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责任重大,请问方院长,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服务“平安襄城”建设?

答: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平安。

二、敢于担当亮剑。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和25类帮凶,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稳、准、狠”“短、平、快”,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创新特色亮点。县法院将结合实际,选择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犯罪。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安装举报箱,提供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收涉黑涉恶线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肃办案纪律,强化司法监督和内部管理,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力服务“平安襄城”建设。

问:请问李检察长,截至目前,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批捕起诉多少件案件?检察院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强化法治思维,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尺度一致、办案标准统一,既不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确保办案质量。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0件30人,提起公诉涉恶犯罪9件79人,受理的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如在办理张东江等10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中,县检察院了解张东江等人通过罢工、堵门、辱骂、殴打等方式,非法控制企业运输管理的违法行为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以破坏生产经营犯罪为突破口,具体查证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承办人加班阅卷、提审、汇报,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案件审查,依法追捕4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2016年至2018年,张某某等人在首山货场拉煤期间,多次在首山货场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张某某、蔡某某为首,赵某某、蔡某某、石某某、燕某某、赵某某、赵某某等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该区域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承办人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张东江等10人提起公诉。

在办理侯某某等4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中,该案在移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时,未按涉恶犯罪认定,随着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陆续查实侯某某等人涉嫌多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并依法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侯某某等人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对本村村民以及周边企业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后经先后几次提交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统一认识,于2019年7月2日以“恶势力”依法对侯遂正等人提起公诉。并且公安机关于6月26日抓获了该“恶势力”犯罪成员温某某,为了确保打击效果,承办人利用仅剩的6天时间,完成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与侯某某依法并案处理,依法提起公诉,确保了打击效果。

问:请问闫局长,县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什么任务?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答: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承担着法律宣传的任务。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在法治文化广场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大型展板,制作宣传横幅,印发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积极收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推送。截至目前,司法局发放宣传册近5万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信息10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40余场。通过强大的舆论攻势,进一步坚定全县干群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